眼角是否构成轻伤,需要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判断。具体标准如下:
轻伤一级 的标准: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四分之一以上
一侧眼睑中度外翻
双侧眼睑轻度外翻,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二分之一
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
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以上
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一侧鼻泪管断裂
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轻伤二级
的标准:
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
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
眶部单纯性骨折
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
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或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且较伤前视力有明显下降
外伤性斜视
根据上述标准,眼角是否构成轻伤需要具体评估创口或瘢痕的长度、是否影响面容或功能、是否伴有其他眼部结构损伤等因素。如果眼角部位的损伤符合上述轻伤一级或轻伤二级的标准,则可以认定为轻伤。
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医或相关鉴定机构,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