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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才有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的过程,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以下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基本步骤和所需材料:

申请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部门

用人单位参保地区的人社部门是负责工伤认定申请的部门。

申请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薪资发放记录、社保记录、同事证言等。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资料。

申请流程

用人单位提交申请,包括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人社部门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审核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不完整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人社部门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包括现场勘查、询问证人等。

基于调查结果,人社部门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决定书将在作出之日起20日内送达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程序、所需材料以及法律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是严格的,超过规定时间限制的申请可能不会被受理。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工伤认定申请的顺利进行和最终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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