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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叫人口失踪

在法律上, 人口失踪通常被称为 宣告失踪。宣告失踪是指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依法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自然人为失踪人,以确定其财产关系的一种制度。

具体来说,宣告失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持续下落不明:

自然人最后确切行踪消失后没有音讯,处于生死不明的状态。

达到一定期限:

下落不明的期限应该是2年,应从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利害关系人申请:

须由该自然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包括被申请宣告失踪人的近亲属,以及与被申请宣告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合伙人等。

法院宣告:

须经法院依法宣告,法院是作出宣告失踪的法定机关。

因此,如果你需要报告人口失踪,应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失踪人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后,法院将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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