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的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
公民失踪超过一定年限(通常是两年)后,其家属或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决后,才可以注销户口。
特殊情况
如果失踪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若意外事件经有关机关证明失踪人不可能生存,则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死亡并注销户口。
如果失踪人已经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在四年期满后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并在法院宣告后注销其户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 一般情况下,公民失踪两年后,其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员死亡,并在法院宣告后注销户口。如果失踪人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且满两年,或失踪人已经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提前申请注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