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存在以下风险:
政策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有房产证的安置房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进行产权登记的安置房是无法上市交易的。在实际生活中,仍有这样的安置房买卖存在,这样的买卖由于不被政策允许,就会受到限制,或者直接被视为无效。
价格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从订立安置协议到房屋交付,中间的间隔时间长、变化大。特别是如果价格在不断上涨,交房时的价格可能与之前的价格相差近千元,拆迁户会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因此拒绝交房,要求涨价,最终导致双方的矛盾加剧,引起诉讼。
人为风险
共有人是拆迁安置房买卖风险的最大制造者。如果买卖的房产未经共有人同意,该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
产权风险
许多安置房产权复杂,部分土地性质为划拨,交易受限。一些安置房在未取得完整产权时就私下买卖,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比如,后期若原房主出现债务纠纷,房屋可能被法院查封,购房者将陷入漫长法律纠纷,即便签订合同,也可能因产权问题被判定无效,最终房财两空。
房屋质量风险
与商品房相比,安置房建设标准和监管力度相对薄弱。部分安置房为赶工期,施工过程存在诸多问题,如建筑材料质量参差不齐、施工工艺粗糙。入住后可能出现墙体裂缝、漏水漏电等情况,严重影响居住舒适度,维修成本也往往较高,给购房者带来经济和生活的双重困扰。
居住环境风险
安置房小区通常居住人群复杂,物业管理难度大。许多小区环境脏乱差,绿化不足,公共设施损坏后维修不及时。而且,部分安置房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交通不便,子女上学、就医等需求难以满足,极大降低生活品质。
税费风险
安置房的买卖虽然受到了条件限制,但这并没有完全限定死安置房不能进行交易买卖。但相对而言,买卖安置房的,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对购房者来讲是有所不利的。
公证风险
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转让中,为了躲避税款,采取公证预约销售的方式很常见,但有些公证交易最后会变成产权纠纷。从公证法的角度,经过公证的行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决时是否采用此证据以及如何采用。遇到这种情况,买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长应视无效”来反击。
综上所述,购买安置房存在多方面的风险,购房者应充分了解并评估这些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潜在损失。建议在购买前,详细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产权状况,并在订立协议时确保所有共有人同意并签字,以减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