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税的发票种类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进口货物所附带的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进行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购进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相应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购进境外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时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可以进行抵扣。
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进行抵扣。
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纸质发票:
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般纳税人外购车辆,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准予抵扣增值税。
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
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诉讼费发票:
某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
这些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建议:
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妥善保管这些可以抵税的发票,并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在申报税务时能够顺利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企业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