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的税收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购买车辆时已抵扣进项税额,过户时按17%计算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或小规模纳税人,过户时按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自2002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按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增值税,且不得抵扣进项税。
市场交易费
市场交易费由二手车市场负责收取,具体费用根据汽车排量等因素分为100至900元不等。
行驶证费
行驶证费用一般为15元。
综上所述,单位车辆过户给个人的总税收为增值税和市场交易费之和。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车辆时已抵扣进项税额,总税收 = 17%的销项税额 + 市场交易费 + 15元行驶证费。
如果一般纳税人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或小规模纳税人,总税收 = 3%的征收率减按2%的应纳增值税额 + 市场交易费 + 15元行驶证费。
自2002年1月1日起,总税收 = 4%的征收率减半增收的增值税 + 市场交易费 + 15元行驶证费。
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详细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二手车市场,以确保准确计算和缴纳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