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单位解约的流程如下:
线上解约
适用情况:适用于已经与用人单位完成线上签约,并与单位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解约的毕业生。
流程:
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发起解约申请后,另一方可对是否同意解约作出回应。
若同意解约,点击“接受”,提交学校(院系)审核;若不同意解约,点击“拒绝”,解约失败,签约仍有效,如仍需解约,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发起解约申请。
单位同意且院校审核通过后毕业生可与新单位签约。
注意事项:另一方对解约申请作出回应没有时间限制,若用人单位长时间不回应毕业生发起的解约申请,毕业生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或联系学校协助进行解约。
线下解约
适用情况:适用于已经完成向学校申请电子就业协议书的线下签约或已签纸质就业协议书补充登记,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解约材料的毕业生。
流程: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签订解约函等材料,进入签约条目点击“申请解约”发起解约申请,选择解约原因,填写解约说明,上传解约材料。
毕业生需将解约函及原就业协议提交至学校就业指导处,并及时跟进就业协议下发进度,以免耽误新公司签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建议
提前沟通: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解约,建议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解约过程顺畅。
遵循流程: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解约,确保每一步操作都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要求。
保留证据:在解约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解约函、原就业协议、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协助,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