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口罩的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生产、销售伪劣口罩
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市场抽检不合格口罩
市场抽检口罩不合格的,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若情节严重,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生产口罩
无证生产口罩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情节做出不同的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高价出售口罩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销售少量假口罩
卖少量假口罩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500元以下行政罚款或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按照《刑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处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拒不佩戴或未免费提供口罩
拒不佩戴口罩的个人,最高罚100元。
餐饮服务提供者拒不给员工免费提供口罩的,最高罚5000元。
综上所述,口罩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两大类,具体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后果等因素综合决定。建议相关企业和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