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强制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例如对醉酒闹事且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的人进行约束至酒醒。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比如对涉嫌违法经营的场所进行查封。
扣押财物:
对于与治安案件有关,需要作为证据的财物进行扣押。
冻结存款、汇款:
当涉及治安案件中的资金往来存在违法情形时,会采取这种措施。
其他法律规定的治安强制措施:
例如对违法嫌疑人采取的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强制扣缴:
根据特定法律规定,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法律义务。
强制拘留:
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拘留。
强制履行:
强制违法嫌疑人履行法律义务。
遣送出境:
对特定人员实施遣送出境的措施。
强制遣回原地:
对特定人员实施强制遣回原地的措施。
强制隔离治疗:
对传染病人实施强制隔离治疗。
强制许可:
在某些情况下,对当事人实施强制许可的措施。
强制退还:
强制违法嫌疑人退还非法所得。
强制拆除:
对违法建筑或设施实施强制拆除。
变价抵缴:
将违法嫌疑人的财产变价后抵缴罚款或费用。
强制拍卖: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强制拍卖。
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对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实施加处罚款或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
将当事人的存款或汇款划拨至指定账户。
拍卖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进行拍卖或其他依法处理。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强制排除妨碍行为,恢复原状。
代履行:
由行政机关代履行某些义务。
这些措施是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时依法采取的手段,目的是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