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人口是指因某种原因需要被重新安置或安排居住的人口。具体定义和范围可能因不同的政策和情境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形:
拆迁安置人口
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实际居住时间已满一年且有房子但居住困难的人员。
户口迁入时间不满一年但符合其他条件的人员,例如未成年子女、调回本市的干部、退休人员等。
没有本市常住户口但符合特殊情形的人员,例如父母属于应安置人口或因入伍、服刑等原因。
生产安置人口
因水库淹没而丧失基本生产资料,需要重新配给生产资料或安排就业的人口。
搬迁安置人口
因水库淹没需要搬迁建房的人口,即那些虽然耕地未受淹没影响,但住房被淹没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人。
这些定义和分类有助于在具体的拆迁、搬迁或生产活动中,明确哪些人需要被安置,并据此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补偿措施。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规,准确识别和认定安置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