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毁约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拒绝履行
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这种表示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不适当履行
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例如履行数量不足、标的物规格不符等。
未完全履行
债务人没有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履行方式不完全
债务人的履行方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式,例如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履行合同。
义务不完整
合同中某些义务未得到履行,导致合同内容不完整。
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
对方的资信情况了解不全面或根本不了解,在签约时没有认真考虑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企业合并、兼并、分立、破产等现象导致合同难以履行。
不法商人在经济交往中心怀不轨意图或故意实施毁约行为。
合同标的不明确、不具体
标的物的质量、价款、数量等规定不明确或样品与交付的产品相差太远。
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
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曲解,导致违约。
不可抗力事件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情势变更
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主管机关审查、管理不严
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市场行情变化或价格大幅升降
市场行情变化或价格大幅升降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