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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拖欠工资多久

在北京,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即违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以下是关于北京拖欠工资时间的详细说明:

一般情况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且每月至少支付一次。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约定的支付日期未支付工资,即构成拖欠工资。

通常情况下,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一个月)未支付工资,就可认定为拖欠工资。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但一般也不应超过一个月。

法律依据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六条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投诉与仲裁

劳动者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北京地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即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情况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并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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