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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改变林地用途

改变林地用途是指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将林地转变为其他用途的行为。这包括但不限于将林地变为建设用地,如修建公路、种植农作物、建设工程设施或将林地改为宅基地等。此外,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也被视为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是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未经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0元至30元的罚款。若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也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建议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林地资源,确保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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