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是指 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大的第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就是终审。
一审程序的一般步骤如下:
1. 审查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2. 决定开庭审理的,在审理前做好各项准备;
3. 宣布开庭;
4. 法庭调查;
5. 法庭辩论;
6. 被告的最终陈述;
7. 评价和宣判。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一审的区别在于:
1. 人民检察院对自诉案件不派人出庭;
2. 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自诉案件;
3. 被告人在宣判前可以反诉。
法院一审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自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依法对案件进行第一次审理所应当适用的程序。一审包括法院立案受理案件并向被告送达原告的起诉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法院组织调解或者开庭审理案件,依法作出判决并送达判决书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