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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5.73亿元,广州海事法院发布2024年海事审判白皮书

近日,笔者从广州海事法院了解到,《2024年度海事审判情况通报》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系统总结过去一年广州海事法院履行海事审判职责的工作成效,展示海事司法服务支撑海洋强国战略、“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打造“海上新广东”的创新举措。据了解,这也是广州海事法院连续第九年以中英葡三语发布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4年,广州海事法院新收案件3546件,同比下降2.53%;审结案件3651件,结案率90.19%;上诉案件765件,同比下降14.24%,申诉申请再审率0.499%;执行到位金额5.73亿元,执行完毕率同比上升13.08%;通过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执行”机制,调解结案555件,诉前调解成功369件,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同时,广州海事法院积极关注研究海上风电、海洋牧场、港口建设等新兴业态纠纷案件的新特点、新问题,稳妥化解相关纠纷案件69件;依法审结“湾区横州号”深远海智能养殖平台系列案件,助力海洋牧场项目顺利推进;有效化解海上风电套塔设备被扣留纠纷,保障省重点项目的建设落地,促进海上新质生产力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海事法院还不断深化府院联动,向海事行政部门发出共建共治相关司法建议,依法审结遂溪县涉远海养殖海域使用权等案件,助推海事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白皮书还聚焦船员工伤权益保护、多式联运行业良性发展、海事行政审判、跨境电商物流纠纷、港口建设工程法律秩序、执行程序等热点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

案例解析:

货物滞留被要求缴纳高额费用?法院诉前调解成功化解涉外海事纠纷

在一起涉外海事纠纷案件中,国内B公司的大量货物因多种原因滞留目的港不能按期提货,被国外两班轮公司要求缴纳高额集装箱超期使用费。

B公司在支付相关费用后认为不能提货的原因应归于不可抗力,故向法院就涉案货物提起了33宗案件的立案申请,请求国外两班轮公司返还已收取的费用。

广州海事法院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促成双方顺利签订和解协议。两国外公司依约履行了义务,B公司撤回起诉申请。

该系列案中,两班轮公司为国外法人主体,住所地在国外,属于典型的涉外海事纠纷。如果通过审判程序解决纠纷,授权书需要公证认证,时间、费用及人力成本都不低。

为高效便捷解决纠纷,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国外两班轮公司的联系方式,征求双方意见后对案件开展诉前调解。经过多轮居中调解和拉锯式协商,双方最终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顺利签订和解协议,33宗一审案件一揽子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

经办法官提醒,主体为国外当事人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涉及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的公证认证、准据法的适用等,在审判环节,相较于国内民商事诉讼,将更加复杂耗时。

“诉前调解具有程序灵活高效、成本低、过程温和、保密等优势。”因此,经办法官建议,当事人在涉及国外主体的案件中,如果案件事实较为清楚、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可以尽量选择诉前调解方式,从而更为高效便捷地解决纠纷。

南方+记者 李乾

通讯员 刘斯斯

【作者】 李乾

南方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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