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首页 常识

迁户要带什么材料

迁户口需要携带的材料根据不同的迁移原因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迁户口所需材料:

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这是最基本的材料,用于证明身份和户籍信息。

迁入证和迁出证:

这些证件是办理户口迁移的必备文件,由户籍登记机关颁发。

结婚证:

如果是因结婚而迁入,则需要携带结婚证。

房屋产权证明:

如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如果是购房落户则需要提供。

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

对于工作迁移,需要提供新公司开具的工作证明或新的劳动合同。

亲属关系证明:

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等,用于证明亲属关系。

无业证明:

某些情况下需要提供无业证明,例如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离婚证、领养证明、居住证等。

具体场景下的额外材料

投靠类转移

夫妻投靠需要结婚证、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投靠子女需要被投靠人的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关系证明。

子女投靠父母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和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购商品房落户

需要房屋权属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以及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务工户口迁移

需要迁移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经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

工作调动

需要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

需要相应的录取通知书或毕业分配证明。

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

需要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