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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裁审

或裁或审制度,也称为 仲裁与审判的互斥选择制度,是仲裁法中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指的是当事人在选择解决争议的途径时, 只能在仲裁和审判这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具体来说:

选择后不得变更

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以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就不能再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同一争议。

反之,如果当事人选择了通过法院诉讼来解决争议,就不能同时选择仲裁。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或裁或审制度,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不遵守协议而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质性答辩之前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只要仲裁协议合法有效,法院将裁定驳回起诉,争议仍应由仲裁解决。

仲裁与诉讼的区别

仲裁主要解决财产权益纠纷,而诉讼则适用于更广泛的争议类型。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前置程序。只有在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裁终局制

仲裁裁决一经仲裁庭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实行一裁终局制,意味着仲裁裁决是最终的,当事人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或裁或审制度的目的是为当事人提供一种明确的争议解决途径,避免同时选择仲裁和诉讼造成的混乱和效率低下。通过这一制度,当事人可以更加便捷、高效地解决争议,同时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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