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挑选陪审团成员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抽签法:
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间通过抽签方式确定陪审团成员。
评选法:
由一名或数名法官通过评议从候选人中选定陪审团成员。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的产生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以及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的方式。经过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资格审查后,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但不得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请注意,这些信息基于历史数据和法律条文,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陪审团挑选程序,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