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交纳方式如下:
单位缴存登记与职工账户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比例与缓缴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汇缴方式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网上缴存
公积金网上会员可以通过开户行及建行办理公积金网上下载、网上汇缴等,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签订协议。通过U盾进行自动扣款。
网上转账支付:单位需与缴纳公积金的相关银行沟通获取公积金账号,直接将款项通过网上转账转至单位在相关银行的公积金账号。
自助缴款
自助缴款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选择“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事项,进入在线填表界面,选择送缴结算情形,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并支付。
注意事项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
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
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此外,公司还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
建议:
单位应确保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以维护职工权益。
职工应关注自己的公积金账户情况,确保单位代扣代缴金额正确无误。
如选择网上缴存或自助缴款,应确保操作正确,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