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结算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银行汇票:
由客户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商业汇票:
由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银行本票:
银行向客户收妥款项后签发给在同城范围内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支票:
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兑:
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单位账户转到收款单位账户,实现款项的转移。
托收承付:
根据购销合同,由销货单位发货后委托银行向购货单位收取款项,购货单位验单或验货后,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向银行付款。
委托收款:
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单位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信用卡:
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用于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等交易的一种电子支付工具。
电子支付:
包括网上银行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型支付方式。
这些业务涵盖了传统的票据结算以及现代的电子支付方式,满足了不同经济活动中的支付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