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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怎么退诉讼费

法院退还诉讼费的流程如下:

提交确认书

在立案阶段,原告需要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记载退费开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等开户信息,并随同卷宗移送审判业务部门。如果立案阶段未提交,也可后期联系承办法官提交或登录相关诉讼服务网进行线上提交。

法官审批

案件生效后,胜诉方需要向承办法官提交退费材料,包括裁判文书、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需写明账户户名、开户行、行号)和诉讼费票据原件。承办法官会在案件生效后根据诉讼费承担情况主动发起退费,提交给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线上推送至财务部门复核。

财务退费

财务部门复核结束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支付业务,直接退至当事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法院作出的是调解书或裁定书,且原告胜诉,法院也可以直接按照裁判文书裁判的诉讼费用分配,将原告预缴但应由被告负担的诉讼费用直接退还原告。

对于中止诉讼或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

建议:

当事人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案件生效后及时联系承办法官提交退费申请,以确保退费流程顺利进行。如果对退费流程有疑问,可以咨询法院工作人员或通过法院提供的诉讼服务网获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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