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拘留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精神类疾病:
例如严重的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疾病等。
严重的心脏疾病。
严重的高血压疾病。
严重的肺结核等器官或肺部疾病。
严重的肝脏疾病。
严重的肾功能疾病。
严重的脑血管问题导致的疾病。
脊髓等神经元疾病导致的瘫痪等疾病。
白血病。
严重的糖尿病。
活动性肺结核。
精神发育迟滞。
重性躁狂症。
间歇性爆发障碍。
双相情感障碍。
急性中毒性精神障碍。
严重的焦虑症。
严重的强迫症。
严重的恐怖症。
严重的心境恶劣障碍。
严重的人格障碍。
重性神经衰弱。
严重的睡眠障碍。
严重的进食障碍。
严重的性心理障碍。
严重的心理生理障碍。
严重的孕产期精神障碍。
严重的心因性身体障碍。
严重的应激反应。
严重的心理创伤后应激障碍。
31. 严重的心理帕金森综合征。
32. 严重的心理震荡后综合征。
33. 心理遗传性疾病。
34. 严重的心理自体免疫疾病。
35. 严重的心理代谢性疾病。
36. 其他被心理学家或精神科医师确诊为严重心理障碍的疾病。
此外,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条,拘留后发现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和其他严重疾病的,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应当通知原裁决机关另行处理。
综上所述,免于拘留的疾病分为精神类疾病、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严重的肝脏和肾脏疾病、严重的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的精神发育障碍、以及其他被确诊为严重的心理障碍疾病。同时,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免于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