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二胎产假为 128天,具体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二胎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
延长产假:
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了30天的产假。
难产或多胞胎: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南京的二胎产假是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延长30天,总计为128天。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确认所需的产假和假期。
南京的二胎产假为 128天,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国家规定,二胎产假为98天,包括产前15天的假期。
南京市人民政府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延长了30天的产假。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因此,南京的二胎产假是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再延长30天,总计为128天。建议您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的具体情况,确认所需的产假和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