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超速的处罚标准如下:
超速未超过10%
不处罚,无罚款,无扣分。
超速10%-20%
罚款50元,扣3分。
超速20%-30%
罚款50元,扣6分。
超速30%-50%
罚款200元,扣6分。
超速50%-70%
罚款1000元,扣12分,并可能吊销驾照。
超速超过70%
罚款2000元,扣12分,可能吊销驾照。
此外,其他一些高速公路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
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6分。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
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不按规定停车
罚款200元,并处吊证12个月,记分12分。
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
罚款100元,并处吊证9个月,记分3分。
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
记分6分。
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未按规定行驶
罚款50元,记分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