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串标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 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与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之间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勾结,以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意向人中标,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重破坏了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围标串标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
投标者在投标前达成协议,约定由哪家公司中标,其他公司作为陪标者,中标方会给陪标方一定比例的利润作为报酬。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招标人在未进入招标程序前就已选定意向中标单位,然后通过设置门槛限制其他企业参与投标,或在开标前泄露标底等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利益,还破坏了招投标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最终可能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围标串标行为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处罚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