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终止是指 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或约定事由的发生,使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单终止后,双方不再涉及权利及义务,且不予复效。
保单终止的原因包括:
自然终止:
合同到期、约定的赔付完成或被保人身故等。
解约终止:
包含保单持有人退保造成的主动终止,或迟交保费造成的被动终止。
失效:
在分期交付保费的情况下,因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交费且无保费垫交、缓交约定,导致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
其他法定或约定事由:
如保险标的灭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等。
需要注意的是,保单终止后,投保人想要再次获得保障,需要重新投保,并且可能会面临年龄递增导致的保费增加、重新核保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