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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怎么取出来

提取保证金的方法如下:

按照《提取保证金证明表》要求填写并附交相关材料

留学人员回国后,需向国内推选单位报到,并由其出国留学主管部门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留学人员应认真填写《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各项栏目,并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

选择提取保证金的方式

划转:提供户名、开户行和账号(上海地区留学人员必须提供单位户名、开户行和账号;北京地区留学人员无法划转或邮汇)。

邮汇:提供详细地址(含邮编)及收款人姓名。

北京地区领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收到表格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知本人到指定银行提取保证金。如委托他人领取,受委托人需出具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金收款证明”原件(黄色单据)。

因故取消出国计划的处理

如留学人员因故取消出国计划,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提取保证金证明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粘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证金收款证明”复印件,然后将表格寄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将按照留学人员选择的方式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提取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未违反任何规定时,当事人可凭借取保候审的解除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到银行申请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取保候审决定书、身份证明等,执行机关审核无误后将保证金原路退还至缴纳账户。

建议

留学人员应严格按照《提取保证金证明表》的要求填写材料,并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以便顺利获取保证金。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协助,建议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部或相关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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