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4月,济南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正式揭开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的序幕。从治理工业“三废”开始,历经机构更名、区划结构调整,济南生态环境治理迈向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黄河时代”。

五秩芳华,向新而行。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新黄河·济南时报特别推出“济南环保五十年”专题报道,通过梳理生态环保的重大事件、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果,展现济南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不懈努力与向好变化。回顾半个世纪以来的探索与实践,激励更多人关注生态环境,共同建设与守护“美丽济南”,希望“今天”的努力让“明天”的济南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今天推出大气篇——从剑指烟尘到协同共治。

生态质量就是生活质量,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环境。在济南早期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曾一度挤占生态环境容量。当蓝天蒙尘时,济南在发展过程中及时纠偏,通过一代代人的努力,让曾缺席的蓝天重成常态。

1994年
《济南市烟尘污染防治办法》出台。
1999年
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和其他烧荒活动。
2000年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出台。济南市全面完成工业污染源“一控双达标”任务(即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
2008年
市环保、公安、交通部门组建济南市作物秸秆禁烧办公室,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2013年
济南市开始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制度。同年,正式启动东部老工业区搬迁。在建成区禁行黄标车。
2014年
济南市“大气十条”正式发布,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完成105蒸吨供热燃煤锅炉集中替代。

2016年
开展“啄木鸟在行动”,加大对大气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2017年
济南市取缔整改“散乱污”企业7190家,全面完成323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济钢关停所有钢铁产能。济南市创新实施“蓝绿名单”制度,实现了供暖季“天蓝冬暖”两不误。
同年,大气污染防治总理基金项目济南跟踪研究启动会在龙奥大厦举行,在清华大学院士团队“一市一策”方案指导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深入细致。

2018年
全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92天,在169个城市排名中退出后20名。
2021年
东部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基本完成。
2024年
济南市多项环境空气质量指标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PM2.5浓度降至36微克/立方米,PM10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驰而不息,终见青山。生态环境治理的每一步,都镌刻着时间的印记;每一份努力,终将汇聚成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未来。
记者:赵璐 编辑:刘梅梅 美编:刘静 校对: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