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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开庭在即,老母亲清明扫墓:给儿孙祭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

大皖新闻讯 江西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有了新进展。日前,死者的至亲胡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已收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此案将于4月14日或4月15日开庭审理,肇事者廖某某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

“给儿孙祭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胡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4月4日清明节这一天,她和亲属一行共30余人前去给一家三口扫墓,为人父母,撕心裂肺的痛无法用言语表达。同时,胡女士再次强调,绝不原谅肇事者,坚决要求判处死刑。

清明节当天,亲属祭奠景德镇被撞身亡一家三口。(受访者供图)

亲属清明祭奠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镇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家三口不幸殒命。据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警情通报,2024年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

胡女士向大皖新闻记者透露,事发后她和老伴儿终日以泪洗面,日夜难眠,以致双双患上严重的抑郁症,甚至按照医嘱服药都无法缓解,几乎无法与人正常交流。“作为失去儿孙两代的失独者,我们老两口此生唯一的愿望就是希望判处凶手死刑,别的我们什么都不要。”

胡女士还告诉记者,她的儿媳从小由爷爷奶奶带大,3月19日,儿媳的爷爷因过度思念孙女和曾孙去世。

“给儿孙祭奠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胡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她今年60岁,这种伤痛让她无法承受。4月4日清明节当天,她娘、婆两家兄弟姐妹和她儿媳妇爸妈、叔叔、舅舅等共30多人一起祭奠了其儿孙一家。

廖父多次联系

胡女士说,事发后不久,廖某某的父亲通过第三方朋友找到其亲属传话,表示愿意赔偿80万,之后又直接给他们发消息称,“如果可以,我愿意让小孩在您身边尽孝,为自己赎下他这一身的罪孽,我作为施害者家属,没有教好小孩,是有原罪的,如果可以重来,我愿意用生命挡下所有的一切。”

对此,胡女士表示,他们家属坚决拒绝谅解,要求依法顶格判处凶手廖某某死刑立即执行。

胡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3月23日,廖某某的父亲曾打电话给其家属,声称胡女士儿子一家三口的死亡是天灾,而他的儿子得到法律的制裁是人祸。根据胡女士提供的通话录音记者注意到,廖父一再强调愿意倾家荡产赔偿,人死不能复生,要其儿子偿命也于事无补。

4月4日,大皖新闻记者与廖父取得联系,其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律师分析量刑

记者注意到,此前警方在通报中提到,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今,按照胡女士的说法,廖某某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起诉,那么这两个罪名有什么区别?量刑又有什么不同呢?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要件是过失致人死亡,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是放任或者追求对不特定的生命安全造成伤害。

“初步按照交通肇事罪是警方根据简单证据进行判断,但后续调查可能发现了新的证据事实,因此改变起诉罪名。”付建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大皖新闻记者 殷志强

编辑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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