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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网红乱象怎么治理?专家:压实平台责任,强化家长监护

“被催熟”的孩子:流量经济下的未成年网红乱象调查

近日,4岁网红“瑶一瑶小肉包”深陷摆拍风波,“网红儿童”这一群体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儿童被物化为“流量工具”,当童真成为“变现”的土壤,在流量裹挟之下,“网红儿童”的权益应由谁守护?南方都市报、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即日起推出“‘被催熟’的孩子”系列调查报道,深挖网络平台上的未成年网红乱象,揭露背后推手的套路与逻辑,共同探讨治理思路,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第五期,探讨流量经济下未成年人保护网如何筑牢。

小学生化浓妆跳热舞,未成年人发辍学vlog,初中生“网红”在直播间团播炒作上演反目、恋爱剧本……近日,南方都市报发布“被催熟的孩子”系列调查报道,引发关注。

当未成年人被流量裹挟,纯真童年被“明码标价”,未成年“网红”乱象频出,我们应该如何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线,让孩子们免于沦为流量的代价?

压实平台责任,优化算法推荐规则

网络平台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负有主体责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在接受南都采访时指出,涉未成年“网红”网络乱象背后有着多方面的成因,这当中包括部分网络平台履责不力。

2022年1月,某社交平台因未成年人信息审核漏放、推送未成年人身体隐私视频问题被上海市黄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罚款30万元。2024年11月,某短视频平台因存在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及时处置,以及落实青少年模式不到位等情况,导致违法信息扩散,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郑宁认为,部分平台对儿童软色情“擦边”等内容的审核标准比较模糊,为了追求流量还会倾向于推荐低俗、不良内容来吸引眼球。此外,网络平台识别未成年人的技术还不够精准,未成年人可以轻易绕过未成年人模式,或冒用成年人身份注册登录账号,导致平台无法识别。对此,她建议平台进一步通过技术完善注册、审核等机制,同时优化算法,向未成年人推荐合适的优质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建议,需从完善未成年人身份识别和保护机制、优化算法推荐规则、建立有效追责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具体而言,平台应以人脸识别和行为分析等技术相结合,精准识别未成年人真实身份,限制其未成年人注册直播、打赏、深夜时段登录等功能,并对“亲子账号”进行特殊标注,定期核查账号内容是否违规;对打赏、礼物等变现功能设置单日限额,且需监护人二次确认;减少猎奇、低俗内容推荐权重,设置“未成年人内容专区”并加强审核,为未成年人提供才艺展示、科普实践等优质内容创作平台;对放任低俗内容传播的账号及关联MCN机构采取限流、封号、列入黑名单等处罚,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南都民调也显示,当问及如何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受访者对于平台加强履责的需求比较强烈,希望平台“进一步优化算法推荐,杜绝低俗内容出现在推荐页”“加强实时直播监管,杜绝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加强内容审核,及时屏蔽、删除低俗、不良价值引导内容”等。

细化监管标准,加大违规惩戒力度

近年来,《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先后出台,“清朗”等监管行动强化执法,严控未成年人从事直播活动,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断加强。

但由于涉未成年人软色情、未成年主播表演行为等内容的特殊性,在监管上面临着界定标准不够清晰、惩戒力度不够等问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厘清。比如,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但难以阻止一些孩子变相参与商业推广。未成年人保护法虽禁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但对“有害身心健康”“表演”等具体界定缺乏细化标准。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看来,当前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最大的治理难点在于,在具体实践中,对于是否利用未成年人牟利、是“摆拍”还是单纯的记录拍摄、未成年人拍摄视频尺度“到哪种程度需要治理”等的界定标准不够清晰。对此,她建议在监管实践中总结建立出一套标准,明确哪些行为属于“利用网红儿童进行不良导向”,便于进一步治理。

支振锋则认为,违规账号多以“限流”“短期封禁”处置,对家长或MCN机构的实质性追责不足。他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明确“软色情擦边”等行为的界定标准,划定红线,同时以常态化执法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严厉打击利用未成年“网红”牟利的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青少年犯罪研究专家皮艺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提到,“对于涉未成年人情色内容,应该是一种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发布的用户还是平台,只要出现问题就应该吊销执照、追究责任,而不只是一个警示。”

推动源头治理,规范网红及MCN机构管理

南都民调显示,两成多的受访者担心“网红圈”鱼龙混杂,未成年人容易被不良风气影响。“养成熬夜、逃课等不良生活习惯”“遭遇网络暴力、网络谩骂”“乱用滥用‘网络烂梗’”“染上攀比、拜金等不良风气”等则是受访者最为担忧的未成年人当“网红”的潜在隐患。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桥西小学高级教师柳玲玲认为,网红“一夜成名”和“一夜致富”的现象,导致青少年盲目追求名利,忽视了努力和才能的重要性。她建议要有效规范网红行为,教育和引导青少年远离网红诱惑,避免盲目崇拜和模仿;出台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网红行为的合法与非法边界,对违规行为设定明确的法律责任,例如,制定网红行为规范、网络直播管理规定等,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郑子殷指出,涉未成年“网红”乱象背后,MCN机构的逐利性是一个关键因素。一些MCN机构为获取更多流量和收益,不惜牺牲未成年人利益,对未成年人进行过度包装、不合理安排等,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参与不良内容制作。未成年人正处于价值观塑造期,认知能力有限,易受外界诱惑的影响,难以辨别网络中的不良信息,易产生认知偏差,从而参与不良内容的制作,或受该内容的影响。

今年1月,国家网信办发布《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下称《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明确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包装、炒作未成年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郑子殷认为,MCN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规范与未成年人及家长的合作模式,避免对未成年人进行过度包装和不合理安排;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健康网络环境。支振锋建议,MCN机构应加快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入驻登记审核、内容质量安全、人员管理培训等机制,自觉推动流量向善,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传递正向价值,为构建良好网络生态提供正能量。

强化家长监护责任,做好陪伴引导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凯丽指出,儿童过早进入网红行业并不合适。她认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缺乏足够的自我意识,主要责任在于家长。《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确,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南都民调显示,约六成受访者认为,未成年人在现实生活中缺少关注与陪伴,想通过网络获得更多人的注意与追捧,因而渴望成为“网红”;另有超三成受访者认为,父母监管不力,未对孩子作正向引导,容易导致涉未成年“网红”乱象发生。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也提到,治理未成年“网红”乱象,关键在于家长,家长对孩子的监护责任需要得到进一步强化。

郑子殷强调,未成年人父母在监督未成年子女从事网红活动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确保活动内容健康,避免过度商业化导致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损害。如果父母利用子女营利并损害其权益,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郑宁认为,家长要提高自身网络素养,树立正确价值观,多给孩子陪伴和关注;她进一步呼吁,监管部门、网络平台、MCN机构、行业协会、家长、学校等各方要形成合力,多管齐下治理乱象问题。支振锋认为,面对未成年“网红”乱象,需构建法律约束、技术防控、家庭教育、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体系,让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更加天朗气清。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策划:王卫国 邹莹

统筹:凌慧珊

采写:研究员 唐静怡 罗韵

设计:原毅 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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