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的是 发明创造者的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具体来说,专利制度旨在保护技术能够享受到独占性、排他性的权利,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主体使用专利,都必须通过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才能获得使用权。
独占权:
发明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发明创造者的独占权利。这种权利允许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通常为20年)独占其发明创造的使用、制造、销售、进口等权利。
排他性:
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专利权的法律保护具有时间性,中国的发明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时间性: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制的,一旦期限届满,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
地域性:
一个国家依照其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的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只在我国取得专利权,那么专利权人只在我国享有独占权或专有权。
法律救济:
如果专利权人未能有效维护其专利权,可能导致专利权被无效化或被他人侵犯而无法获得法律救济。维护专利权可能包括缴纳年费、监控侵权行为、提起侵权诉讼、应对专利无效请求等法律和技术措施。
综上所述,专利保护的核心是确保发明创造者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创新成果的独占和排他性使用,从而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同时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