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向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并进行工伤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报案
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应先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及时向该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逾期未申请的,则职工本人可以依法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审核材料并组织鉴定。
投诉与咨询
工伤处理过程中,还可以通过以下热线进行咨询或投诉: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服务热线。
12345,市长服务热线。
12319,城建服务热线。
12348,免费法律服务热线。
建议:
发生工伤事故后,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并尽快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及时申请工伤赔偿。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或存在纠纷,可以通过上述热线进行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