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二胎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申请收养证明
首先,需要前往被收养小孩所在地的县区一级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这是确认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的关键步骤。
提交材料
拿到收养证后,向户口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陈述情况说明,并携带以下材料:
户口簿
身份证
孩子的身份证明(如出生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等。
户口登记机关审查
户口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条件后,会对孩子予以登记户口。
办理户口登记
具体手续包括:
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
等待审批
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入户手续
审批决定作出后,收养人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保持与收养登记机关和公安派出所的沟通,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加快办理进度。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政策变动,及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