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缴纳时间规定如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
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调入的员工:
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同样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因此,无论是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还是新调入的员工,公积金的缴纳时间都是从入职后的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需在每月发放工资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建议:
新入职的员工应提前了解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纳政策,确保在入职后的第二个月按时缴纳公积金。
如果单位未能按时缴纳公积金,应及时与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沟通,了解原因并督促单位履行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