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贪污的手段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收款不入账
收款时不开具收款收据,直接将款项据为己有,不入账处理。例如,某出纳使用非财税部门的合规票据,但将记账联和存根联私自撕毁或隐藏,收取的款项没有入账反映而进行贪污。
重复报账
利用财务管理漏洞或内控制度不健全,同一事项重复报销两次,贪污多报的金额。例如,出纳在本单位报销后,又在所属二级单位进行重复报销,或将原来已经记账的单据手续揭下后在以后年度重复报账。
隐瞒收入
在收到现金收入时,不向付款方开具收据、发票,或将相关票据撕毁,不将该收入登记入账,从而贪污企业现金。
虚列支出
通过虚列支出,如虚列职工薪酬、多报出差日期等,将虚列支出的现金占为个人所有。
复写造假
在复写纸下放置白纸,存根联上金额与开出的实际收入或付出金额不同,将收入款项的存根联金额写小,将支出款项的存根联金额写大,从而贪污差额。
混用账户
将收入的现金列入银行存款账户,将银行存款支付的业务列入库存现金账户,这样现金日记账上的现金收入额就小了,支出的金额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