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死亡后的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即移放太平间
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死者尸体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
出具死亡证明
住院病人死亡时,由所在科室做好初步尸体处理,主管或接诊医师出具死亡证明。
急诊及临床科病人死亡,由接诊医师出具死亡证明书,按《医疗证明/文书管理流程》执行。
尸检
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移送太平间
病房护士和太平间管理员负责进行初步尸体料理,并按有关规定移送太平间。太平间协助死亡者家属做好善后处理。
医疗事故鉴定
家属可能会申请作医疗事故鉴定,确认事故的性质和责任人。或者是家属直接向法院提请诉讼,提请诉讼后,司法部门负责作医疗事故鉴定。
后续处理
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按照责任的区分来协商解决方案。
记录和报告
医务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同时,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并调查医疗单位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或事件。
尸体处理
如果逾期不处理尸体,经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经同级公安部门备案后,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这些步骤确保了患者死亡后的处理过程规范、有序,并尊重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家属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