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场接送人可能涉嫌的罪名主要包括 开设赌场罪和 赌博罪。具体判定如下:
开设赌场罪
接送赌客的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行为,帮助赌场聚集客源,符合开设赌场的构成要件。
如果明知是赌场活动,仍然为赌客提供接送服务,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罪
明知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仍然为其开车接送人,属于赌博罪的从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建议
从犯地位:如果接送人只是单纯为赌场接送赌客,并没有参与赌场的经营管理或其他核心活动,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证据收集:在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上述罪名,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因此,相关当事人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定罪和量刑还需依据当地法律和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