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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核算体制

财务核算体制是指根据企业的财务目标和规模,对财务活动进行组织、人员岗位设置及管理权责配置的体系。主要的财务核算体制类型包括:

收付实现制

计量现金流,只在收到或支出现金时确认会计交易或事项。

财务报表反映现金的收入、支出及期初与期末余额。

调整的收付实现制

确认年内及预计年后一定期间内导致现金收入或支出的交易或事项。

财务报告包括现金收入和支出,以及年度后特定期限内的可收现金和应支付现金。

调整的权责发生制

业务发生时即加以确认,不论现金何时收入与支出。

不包括将在未来消费的递延费用和将在未来提供服务的实物资产在取得期的注销(或摊销)。

全面权责发生制

与调整的权责发生制相同,但资产取得与使用之间的时间差得到完全体现。

此外,根据会计主体的不同,财务核算体制还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制度:适用于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等大中型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符合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但某些特定类型的小企业除外。

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外的其他企业。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制度:适用于政府会计主体和民间非营利组织。

这些核算体制有助于企业加强会计、财务电算化的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并为运营管理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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