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辞职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具体如下:
正式员工:
在正式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30天后,劳动者可以离职。
试用期内员工: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不需要单位批准。3天后,劳动者可以离职。
协商一致: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马上离职,但这需要单位的同意。
特殊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期满: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自然终止,不需要提前申请辞职。
综上所述,深圳的辞职时间一般为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为提前3天通知。在特殊情况下,如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