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因自然灾害等发生毁损、已丧失使用功能而报废的非流动资产所产生的清理损失。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失。
出售无形资产损失:
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损失。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对外进行公益性捐赠发生的支出。
非常损失:
包括天灾、意外事故、盗窃等不可预见的损失,如赔偿费用、保险赔款等。
盘亏损失:
企业财产清查盘点中,实际固定资产实有数低于账面数而发生的损失。
罚款支出:
企业因违反法律或未履行经济合同、协议而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罚息、罚款支出、滞纳金等。
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所产生的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咨询费等。
员工福利支出: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支出,如退休金、职工奖励、员工培训等。
其他支出:
包括其他非经常性支出,如捐赠支出、政府罚款等。
在会计核算上,营业外支出通常在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企业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支出事项,确认哪些支出应计入营业外支出,并收集相关凭证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