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准备资料
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机动车行驶证。
报案回执(如已报警备案)。
购车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适用)。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车主签字的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
车辆照片两张(需符合规定尺寸和要求)。
交强险保单副本(如保险到期了需要先购买新的保险)。
丢失证明或者公告声明(证明绿本确实丢失,可以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前往车管所
携带上述材料到当地的车管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进行检查并接收申请。
申请处理
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内部审核,如无问题,会开始制作新的绿本。
领取新绿本
审核通过后,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车主,到车管所领取新的绿本。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车辆属于单位,需要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建议提前拨打当地车管所电话进行咨询,以确保所需材料齐全并了解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