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 1979年。具体来说,1979年上海市中华企业公司推出了20套住宅,并全部销售给了华侨家属。同年,在1980年4月2日,有人明确提出了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并提出了走住房商品化的道路,这一思路在同年6月得到了正式实施。因此,可以说商品房制度是从1979年开始的。
此外,房屋产权的开始时间有两种情况:
从房屋登记时间开始算起:
房屋所有权人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房屋所有权时,产权的开始时间即为登记时间。通常情况下,购房人在办理房屋买卖时,需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产权的开始时间即为过户办理完成的时间。
从房屋竣工验收时间开始算起:
房屋建设完毕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房屋竣工时间即为房屋产权的开始时间。
综上所述,商品房制度是从1979年开始的,而房屋产权的开始时间则可以从房屋登记时间或房屋竣工验收时间算起,具体取决于购房人选择的产权认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