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城办理户口迁移或登记,需要遵循以下流程和条件:
立户
家庭户:
办理条件:共同居住生活在同一住所或单身居住的常住人口立为一户,户主由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担任。
办理手续:
户主书面申请报告;
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不是户主的,需提供指定户主的书面材料。
办理程序: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
办理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集体户:
办理条件:单位或经营场所有合法稳定房屋,并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办理手续:
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单位设立的批文、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公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
拟落户人员名册及与落户人员签订的落户协议书。
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落户
办理条件: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其单位或经营场所在县(市)的,可准予其在大市区落户。
办理手续:
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毕业证书;
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的,还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