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在以下情况下作出判决:
刑事案件
一般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
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宣判。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特别程序
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总结:
刑事案件:2个月至3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6个月或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2个月。
简易程序:3个月。
特别程序:30日或公告期满后30日。
建议:
案件审理期限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案件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法律程序等。当事人应密切关注案件的审理进度,并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相关申请或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