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废车辆需要以下手续:
个人户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车辆登记证书(绿本)
行驶证
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公司户车辆报废所需材料
车辆登记证书(绿本)
行驶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委托书(盖章)
报废车辆通用手续
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车管所给车主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报废手续就算完成
建议:
车主在办理报废手续前,先与当地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或车管所联系,了解具体的报废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是单位车辆,需要确保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公章无误,同时准备好单位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