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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多久适合

关于离婚冷静期的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3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一般设置为30日。具体来说,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5天

在某些情况下,如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但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且通常民法典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为30天。

建议

一般情况:离婚冷静期设置为30天,有助于减少冲动型离婚,给予夫妻双方充足的时间反思和解决问题。

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同意并经过法院批准,可以设置更长的冷静期,但这种情况并不普遍。

因此,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 30天是最常见的离婚冷静期期限。如果需要更长的冷静期,建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法院申请并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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