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立案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起诉状
原告需提交起诉状,其中应包含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起诉状需原告签名或盖章,如果是法人则加盖公章。
身份证明材料
原告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手续
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权限明确)、律师事务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或法律工作者复印件各1份。
委托公民的,提交受委托公民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权限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证明原件各1份。
被告身份信息
明确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据材料
提供相关证据的复印件,并在庭审时出示原件。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类证据、转账记录等。
其他材料
授权委托书要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范围,一般包括代为起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同时,授权委托书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代理律师执业证书及律所所函(委托律师时)。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近亲属时)。
员工证明(如缴纳社保记录凭证、领取工资凭证、劳动合同)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工作人员时)。
社区、单位及其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相关材料。
以上是民事立案所需的主要材料,具体材料可能会根据案件性质和法院要求有所调整。建议在准备立案材料时,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法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