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通常指的是 一个人在没有子女的情况下,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后嗣。这一行为在传统宗族观念中较为常见,主要是为了延续家族血脉和祭祀香火。以下是一些关于过继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被收养人条件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丧失父母的孤儿。
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年满30周岁。
对于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需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过继程序
双方父母需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收养协议。
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
民政部门会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发给《收养证》。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过继不仅仅是民间习俗,更是法律上的行为。合法的过继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依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和公证,以确保收养关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