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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放哪个科目

委托贷款的会计科目归属存在不同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委托理财科目

委托贷款可以列在“委托理财科目”中。

委托收款科目

委托贷款属于“委托收款科目”,并需要设置本金、利息、减值准备的明细科目。

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

委托贷款也可以归类为“应收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具体归属需根据企业业务和会计政策确定。

贷款科目

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委托贷款不再作为“投资”处理,而是作为贷款处理,因此可以使用“1303 贷款”或“1303 委托贷款”科目进行核算。

投资收益科目

委托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计入“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科目,而非投资收益。

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通常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按税法规定计缴的营业税及附加应在利润表上列报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中。

综上所述,委托贷款的会计科目归属主要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处理,通常应设置“1303 委托贷款”科目,并将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具体会计处理还需结合企业的实际业务和会计政策进行详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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